——斯宾塞·布朗《形式律》
人类思维的一个最基本的活动可以说是“分类”了。一个最简单的三段论涉及3个类别之间的关系,例如:哈士奇是狗狗是动物哈士奇是动物我们在分类的基础上进行逻辑思维。
系统思维中的“系统”其实是分类后的结果:你定义了一个系统,就和系统之外的东西区别了开来。
撇开这些大的方面不说,单看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分类”。当我们把某种东西看作一类东西时,例如一棵树,我们就是在分类了。每当我们推断事物的种类时——如椅子、民族、疾病、情感乃至所有事物的任何种类——我们都在是在运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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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分类”,这件事是如此自然,以至于当我们意识到自己在“分类”的时候,一定是遇到了难以归类的情况。既然这件事如此普遍,那么一旦对同一个词/概念/话语,我们和对方的分类不一致,就有误解的可能。一旦我们知道了大脑是如何分类的,我们就能更充分地理解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这么说。分类,或者用认知语言学的术语说,“范畴化”,即是在探讨这个问题,并由此来理解我们的思维方式。这篇文章是《如何提问》系列的第6篇,本篇起我想回到最基本的语言层面,来探讨提问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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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按照事物原样分类吗?
如果我们整理衣柜,会把相似的东西放到一起。衣服归衣服,鞋子归鞋子。衣服又进一步分为短袖、长袖、大衣等等。我们给一个东西命名,也是在进行分类。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会自动地对人、动物以及各种东西分类。有时会使人产生这样一种印象,即我们只是按照事物的原样分类,事物本来就有其自然的种类,因此我们心中的分类自然也就符合世界上存在的各种事物的种类。不仅如此,那些被称作同一个名字、或被归为一类的事物必然有一些相同的特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样的“分类观”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也成为许多学科默认的真理。然而事实上这只是部分正确的。我们先来看看这张图,你觉得图中哪些是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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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家拉波夫(WilliamLabov)做过这个实验。在第一排的情形中,越往后,被认为是“杯子”的情况越少。他发现关于“杯子”的分类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
并不存在一种东西叫“杯子”,对于它的界定是人为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界定。你可能会说,杯子是人造的物品啊,自然界的情形呢?动植物总归有它们本来的种类吧?当我们说“鱼”,那就是所有的鲫鱼、鲤鱼、鲨鱼等等的动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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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学家古尔德(StephenJayGould)提到,生物学分类有两个派别,一个是按进化树图谱来分类的进化学派,一个是按生物在形式、功能等方面的总体相似性来分类的表现型分类学派。被表现型学派分类为“斑马”的生物有3种:伯奇尔斑马、格列维斑马和生活在山上的斑马。按进化学派,前两者是斑马,而后者应该归到“马”。
假如分类必须建立在进化树(进化分支图)基础上的话,那么一些最普通、最令人信服的类别就不存在了。......那么我很遗憾的说,像一条鱼这样的事物也就确实不存在了。
大约有两万种脊椎动物有鳞有鳍,并且生活在水中......有些鱼——尤其肺鱼和空棘鱼——从家系上来说接近于那些爬上陆地而成为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和哺乳动物的生物。
在我们的语言里,给不同的东西命名、分类,可能并不像一个“整理衣柜”的隐喻:事物本身就在那里,我们不过把它们放进了不同的柜子里。更像是,在我们定义/分类之后,某个类别的事物才出现。另一方面,我们根据事物的不同特征来分类的吗?哲学家维特根斯坦首先开始质疑。他思考了“游戏”这个词汇。什么样的东西可以称为游戏呢?是像斗地主这样需要动脑子的,还是像押*注这样纯靠运气的?是像下棋这样有竞争的,还是像丢手绢这样纯娱乐的?在“游戏”这个分类里,并没有一种所有成员共同的特质。那么我们的语言到底是怎么分类的呢?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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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传统的分类观认为事物本来就在那里,我们只是根据它的特质给它归类。分类像一个容器,事物要么在这个容器内,要么在这个容器外。处于同一分类中的成员是由共同具有的特性来定义的。因此,没有哪些成员比其他成员更具中心地位。维特根斯坦以来,有不同的哲学家、语言学家、人类学家在各自的领域发现人类的“分类”,并不是像传统分类观所展现的那样。被归类到“游戏”这个范畴里的东西,并没有共享某种所有游戏的特质,维特根斯坦认为它们根据“家族相似性”聚合而成。家族中的各个成员在各种不同的方面彼此相像。就像同样是中国人,可以有不同的头发颜色、皮肤颜色,或者是性格气质、民族文化。下棋和斗地主都涉及竞争,斗地主和电脑里Windows自带的蜘蛛纸牌游戏都是纸牌游戏。A和B相像,B和C相像,以此类推,它们都被归到了一起。
古早蜘蛛纸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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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还考量了“数”这个概念。历史上,“数”首先是被当作整数。后来,相继扩展为有理数、实数、复数、超限数,以及数学家们发明创造的各种各样的数的类型。每一个关于数的精确定义都必须包括整数,而不是每个数的定义都必须包括超穷数。可见“整数”,比其他数更具有中心地位。心理学家罗施(EleanorRosch)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了关键的贡献。她发展了一种叫做“原型和基本层次理论”的理论。原型理论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说一种分类的时候,脑子里会认为某种概念是更典型的。例如说起“鸟”,人们更常想到麻雀、金丝雀等,而更少想到鸵鸟。麻雀比鸵鸟更典型。基本层次理论简单来说,就是相较于较高层次的范畴如“动物”、“家具”、“汽车”和较低层次的范畴如“波斯猫”、“敞篷椅”、“敞篷跑车”,中间层次的范畴“猫”、“椅子”、“汽车”更为重要。中间层次,也即基本层次,是我们最容易识别的层次,是孩童时最先学习的层次,也是日常讲话时最常使用的层次。例如,我们会说“那边有一条狗。”而不是“那边有一只哺乳动物。”或者“那边有只牛头梗。”(当然我们可能会说有只柴犬或哈士奇,这和下文介绍的内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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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层次也是我们的知识被组织起来的层次。
知识主要是在基本层次上被组织起来的。这是由下列方式决定的:当研究人员要求接受实验者者列出范畴的特征时,对于处在上位层次的范畴成员(家具、交通工具、哺乳动物),他们几乎列不出什么特征;
对于处在基本层次的范畴成员(椅子、汽车、狗),他们列出了他们所知的大多数特征;
而对于处在下位层次的范畴成员(摇椅、赛车、猎犬),实际上他们对其所具有的知识并不比对基本层次范畴成员所具有的知识多多少。
不过,将哪一层次的概念作为基本层次,也受文化和专业影响。例如,从小生活在大山中的人,会把“枫树”、“杨树”等作为基本层次;而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会把“树”作为基本层次。如果你是某一领域的专业人士,会把更下位的层级当作基本层次。所有的这些关于范畴的理论都对我们“如何理解对方”和“如何提问”有很好的启示。看上去我们听到了同一个词汇,但是这个词汇在对方脑中和在你的脑中的概念和范围极有可能是有差异的。我们在提问或沟通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