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家琦
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出现了一批特殊的网络推手。他们收集各种优惠信息并在社交平台上推广发布,吸引大家前去购买。这样的行为本身不是一种错误,因为他们只是在“薅羊毛”,并未伤及“羊”。但是利用他人的失误,恶意“薅羊毛”可能就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
像前段时间出现的,某淘宝卖家因为操作失误,将商品价格标记为26元斤。某博主发现后,在自己的各个社交账号上发布信息,并号召粉丝前去抢购,一夜之间被下了多达3万余个订单。随后该博主在明知店家无法发货时,再次号召粉丝前去找客服投诉存在虚假宣传、无法发货等情形,以获得赔付,在商家预交的10万元保证金被扣完后,店铺被迫关闭。在这件事情不断发酵之后,平台选择将店家保护起来,避免其遭受更大损失,随后店家恢复了运营。
在此次事件中博主的恶意煽动行为对卖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虽然许多人都提出了卖家可以主张重大误解,以此解除合同。但是本次事件对于卖家所造成的伤害却为大多数人所忽视。当事人基于主观恶意利用他人的失误,以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方式,获取收益以及其作为博主的流量